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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堵住贪官的“越狱”通道?

发布于:2013-11-28    信息来源: 开远党建

  住别墅,开宝马,泡茶楼……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刑,却一天牢没坐,在江门一个高档小区过起了神仙日子。全部的奥秘是:还在审理期间,他就花了不到10万元钱,办好了“保外就医”。法庭宣判当日,他直接从法院回到家里。

  林崇中的“幸福生活”,其实也是许多贪官的缩影。获刑贪官假借“保外就医”逍遥法外,“保外就医”成为贪官“越狱”通道,已是公开的秘密。除了“保外就医”,还有“轻刑化、免刑化”——最高检的统计显示,2005年至2009年6月,被判决有罪的17671名渎职侵权被告人中,宣告免予刑事处罚的9707名,宣告缓刑的5390名,合计占到85.4%。

  有罪不入监,危害多矣。最直接的危害就是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刑不上贪官,有罪不入监,遑论法无二致?另一个危害,则是严重挫伤了群众及检察机关干警与职务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影响了打击腐败的声威和力度。广大群众和检察干警冒风险、顶压力,然而揪住了贪官,贪官却照样逍遥监外,又怎能不让人失望?这种现象更是可怕的“导向”:犯罪的成本很低,如果不被抓到,就捞了又捞,如果抓到,顶个虚罪,生活照样“幸福”。

  贪官的生活越来越“幸福”,让法律蒙羞,让百姓痛心。这些年,贪官之所以像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因为有贪官的“幸福生活”在做导向,有前一茬贪官的现身说法给后一茬贪官壮了胆。改变这种法律蒙羞、百姓痛心、贪官开心的现象,并非无计可施——今天媒体上就有消息:昆明市中院首次对4名罪犯的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只有公开才能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实现公平,这种由刑法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建议,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全程监督的公审模式,改变了以往减刑、假释案件的细节通常不为公众所知的传统做法,有利于规避“权力寻租”,堵住贪官“越狱”通道。昆明此举,其意义已远远超出昆明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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