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发展党员工作中容易出错的问题,收藏!
发布于:2023-02-21 信息来源:
开远党建网
发展党员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等5个环节25个程序。在从严治党背景下,根据党员干部“凡提四必”核查党员档案的要求,很多地方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对党员发展材料应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从确定为发展对象到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这两个节点间,密集出现的政审、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接收预备党员公示等时间节点次序混乱、前后颠倒等情况较为普遍。1、将应在申请入党环节递交的“个人情况汇报”与应在政审环节递交的“自传”混为一谈。2、政审、预审环节应产生的多份材料,存在或多或少的缺失情况,或不规范情况。2、其他材料细节处不规范情况也五花八门,如过度模板化,有的甚至套了模板后忘了填数据。8、发展对象培训时间少于3天(或24学时)或没有达到时限要求。8、党委在发展对象预审、预备党员审批中,存在把关不严、简化程序的情况。10、讨论发展预备党员时,通过举手的方式表决,未采取无记名投票。1、政审工作中的与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两个环节缺失情况比较普遍。2、有的函调材料只有单位落款或盖章,缺少上一级党委盖章。1、在推荐、推优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中,有的缺少党员推荐环节。3、有的群团组织推优环节没有全面征求工会、团委、妇联意见。
3、入团情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栏未填写完全,有空格未填。1、“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中,将“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写成“入党积极分子”。1、《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有明显的改动痕迹。2、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填写不完整,如没有写明表决情况,如没有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