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州委组织部的要求,开远市委组织部从三月份就安排部署1998年至2006年10月八年间的组织史续编工作,为落实好此项工作市委组织部采取四点做法。
一是健全机构。为了抓好组织史资料的编纂,成立了组织史续编资料编纂委员会,负责全市组织史编纂,抽调了人员成立办公室,负责具体编写及日常事务。同时各单位也明确了联络员,形成由上到下,覆盖全市的工作网络,为组织史资料的编纂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保障经费。组织史编纂工作跨度大、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组织部向市财政部门呈报所需经费,申请下拔专项经费,为组织史编纂提供了有利的经费保障。
三是明确收录范围。明确了以党的系统、政权系统、地方军事系统、政协系统、群众团体系统的组织史资料为主,按照下延一级或稍作下延的原则收录相应的组织机构及其领导人名录,各乡(处)党委和市级有关单位上报市级资料的内容作为收录范围。
四是严格把握资料的准确性。坚持“广征、核准、精确、严审、及时”的原则,努力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求各单位对资料的政治、史实、文字、体例进行严格审查,做到不重不漏,完整可靠;市编纂办公室严格把好资料的收编时限、收编原则、任职时间和编纂体例的关口,确保编出高质量的组织史资料。(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