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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开远市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委关于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统一部署和州委会议精神,按照“科学规划、确保重点、整合资源、统一建设”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有序地推进。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按质、按时、按量完成,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一是及时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市委成立了由组织部部长担任组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建设局、审计局等部门领导担任副组长和成员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我市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选址、规划,资金的配套、使用和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制。按照州委要求,8月18日,市委组织部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乡(处)党委书记召开工作部署会,要求各乡(处)把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列入今年党建目标管理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考核,并作为乡处书记乡长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市委组织部领导实行分片负责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乡(处)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进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力求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进度实现稳步推进。
二、合理选址,发挥功能作用。按照就近、方便、择优的原则,我市涉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乡(处)认真研究新建活动室的选址问题,力求新建的活动场所达到“三个目标”要求,即能够就近村委会所在地,能够方便党员群众学习、培训和娱乐,能够不涉及土地征用等问题,确保新建的活动室既节约建设资金,又能更好地发挥阵地功能作用。目前,市委组织部、市建设局以及涉及此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乡(处)党政领导结合各村的实际,通过实地观看和勘测,共同研究确定了选址方案。我市涉及新建的8家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推进顺利。
三、严格程序,统一建设要求。为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程序、质量各项工作能够经得住审查,经得起检验,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由市建设局负责工程招投标手续的完备工作,发展和改革局做好配套服务工作,财政局严格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效形成了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齐抓共管的格局。(组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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