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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2月20日至21日在昆明举行。
出席这次全委会的有,省委委员71人,省委候补委员13人。省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委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全委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讨论了白恩培同志受省委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秦光荣同志传达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我省经济工作作了总结部署。李纪恒同志就《实施意见(讨论稿)》向全委会作了说明。
全委会充分肯定一年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省委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巩固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境安宁、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良好局面,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全委会要求,明年必须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注重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更加注重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更加注重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全委会认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委会全面总结和分析了我省和谐社会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指出,当前我省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开放、民主法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扎实推进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
全委会提出,到2020年,构建和谐云南的目标任务是: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社会财富更加充裕,家庭财产普遍增加,全体社会成员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人民过上更加殷实的生活;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社会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结构更趋合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社会管理更加科学,社会运行健康有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繁荣发展,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明礼诚信,城乡文明进步,社会创造活力充分发挥;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民族团结、边疆安宁,各族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全委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云南作出了全面部署。要坚持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定不移地走符合云南实际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打牢构建和谐云南的物质基础。要坚持为民务实,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现实问题,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企业改组改制、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突出问题。要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依法治省,完善司法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加强和谐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深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筑牢和谐云南的思想道德基础。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要调动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加强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在构建和谐云南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增进全社会团结和谐。要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机制,深入开展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的人民战争,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抓好安全生产,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坚持生态立省,坚持节约发展,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全委会强调,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为构建和谐云南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要提高各级党委领导和谐云南建设的本领,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各级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凝聚力。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全委会号召,明年是实现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转变作风,扎实工作,确保建设富裕云南、文明云南、开放云南、和谐云南迈出坚实一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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