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开远市公安局快速响应,迅速行动,依法打击,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开远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网民“♥(李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手持枪支照片。
民警迅速开展核查,立即前往视频发布者李某某家中进行搜查,未发现视频中的枪支及其他违禁物品。经询问,李某某称:发布视频中手持火药枪的照片是10年前在老家拍摄的,火药枪10年前已上交。
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李某某认识到自己错误,并愿意配合工作,目前已自行删除发布涉枪的视频。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使用互联网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任何编造事实对他人进行恶意诽谤和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转载来源:“开远警方”微信公众号